发布时间:2024-11-15 03:05:30 来源: sp20241115
自沪深交易所9月末明确落实发行承销“全链条问责”制度以来,市场各参与主体行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承销更加有序。
据沪深交易所官网数据统计,截至11月6日,两家交易所年内共终止173家企业发行上市审核。其中,有52家企业的IPO申请于年内提交。从终止情况来看,上述52家企业均为主动撤回,记者查阅审核流程后发现,逾40家在撤回申请前存在问题,还有20家曾被监管问询。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终止企业发行上市审核主要有几方面原因,首先,部分企业经营状况不及预期,达不到IPO申请条件;其次,少部分企业财务信息数据存在过期、不实等问题。
作为实现投融资两端动态平衡的关键一环,IPO市场生态健康事关整个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为此,监管层不断优化完善相关制度规则,进一步引导规范证券发行市场秩序。
例如,9月28日沪深交易所发布证券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试行)指引,落实发行承销“全链条问责”,通过明确各环节典型违规情形及处罚标准,引导规范市场各参与主体行为;10月份,证监会向券商发送最新一期机构监管通报,紧盯“一查就撤”“带病闯关”等突出问题。
在严监管背景下,年内IPO市场审核愈加严格。据沪深交易所官网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1月6日,共有52家年内提交IPO申请企业被终止发行上市审核。从拟上市板块来看,44家拟登陆沪深两市主板市场,拟登陆科创板和创业板的企业各4家。
据记者统计,虽然52家企业均为主动撤回申请,但有20家企业曾被监管问询,其中包括5家先后被问询2次的企业。从问询涉及问题来看,包括企业财务情况、内控不规范问题以及企业科创属性等。其中,企业盈利能力是“主考项”。
例如,上交所对某拟登陆沪市主板申请企业的应收账款、收入、资金流水等情况提出首次问询后,后期又针对该企业的营业收入、经营业绩和毛利率情况再次问询;深交所围绕某拟登陆深市主板企业的业务模式及业绩规模、主营业务成本等情况先后开展两轮问询。
此外,拟IPO企业与相关板块的匹配程度愈发成为监管关注的重要方向。例如,年内拟登陆科创板或创业板的8家企业中,沪深交易所曾对5家进行问询,涉及企业科创属性、研发支出、核心技术人员等方面。
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杰看来,打铁还需自身硬,发行人首先应练好“基本功”,在规范企业自身经营基础上,努力发展业务。同时,为了进一步杜绝“一查就撤”和“带病闯关”等行为,中介机构应发挥专业作用,在做好深入尽职调查基础上协助发行人规范经营并充分准备申报材料;同时,企业也需要当对行业周期等客观因素有充分了解,避免被动应对。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52家年内IPO计划终止的企业中,有33家曾因所申报财务资料过期而被中止审核,占比为63.46%。
星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武泽伟对《证券日报》记者解释称,根据相关规定,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的截止日后6个月以内有效,特殊情况还可以申请最多再延长3个月。由于大多数企业一般会选取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为基准日,因此大量IPO企业会在9月底触发“过期潮”。
“一般情况下,IPO审核中财务资料更新、补充的时间是充足的,对于特殊情况审核机制也有相应的安排,问题大多在于在审企业面临业绩波动、财务资料相关问询较难回复、相关核查资料难以获得等,建议申报企业提前做好周全准备。”陈杰表示。
也有部分企业因财务报表编制不规范而延误审核进程,使得申报财务信息过期。例如,某企业在申请财务信息中未披露应收账款账龄的起算时点、应收账款逾期的起算时点等信息而被上交所问询,从而导致审核时长增加。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振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核以及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检查。企业自身也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报表编制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责编:罗知之、李楠桦)